A、住院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交医保中心,医院已报无需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写上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汉口银行的相关信息医保办有提供);
(2)住院收费票据(使用体内置换材料或置换人工器官的,需提交购置材料的发票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住院时间跨度在12.31日---次年1月.1日的属于跨年度,需提供12月31日之前和1月1日之后的两份汇总清单);
(3)住院病历(注:非门诊病历)复印件一套并盖医院公章,该项在住院部病案室复印。内容包括: 病案首页、出院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等。手术的需要手术记录单,全麻的需要麻醉记录单;
(4)凡属意外伤害的,需由当地派出所或居(村)委会(限校外)、所在学院办公室(限校内)开具情况说明,签上“情况属实”意见并盖上公章。本人必须写上“无第三方责任,如有虚假,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2.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交保险公司)
(1)学生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写上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开户行名称、银行卡号。
(4)赔付申请(在医保办领取表格填写);
(5)住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如已使用,交复印件;
(6)出院记录;
(7)如属意外伤害,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第4项。
3.公费医疗(住院)报销所需材料(交计财处)
(1)住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如已使用交复印件并附材料(4);
(2)出院记录;
(3)校医院公费病历本、转诊通知单(送诊单);
(4)学校医保办开具的已报销其他医疗费用的证明(由医保办出具,收费票据原件无需提供)。
B、门诊医药费报销所需材料
校医院转诊通知单或送诊单、校医院公费病历本、门诊收费票据及对应的门诊费用清单,影像类和放射类检查(DR、CT、核磁共振、B超等),需提供检查报告单,该项常规报账时间为每月10号(含)后的第一个星期二(教工)、星期三(学生),具体时间见医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