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及居民:
近日,国家卫健委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了保障师生员工和辖区居民健康安全,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相关信息及预防措施告知如下:
(一)注意防寒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开窗换气。
(二)避免疲劳,清淡饮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必要时佩戴口罩。
(三)注意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环境清洁,注意经常打扫居室和工作场所。
(四)进行适量的体育锻炼,如散步、做操或慢跑等,提高自身免疫力。
(五)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目前,校医院已开设有预检分诊台及发热诊室。发热诊室开诊时间为8:30-22:00,全科诊室为24小时接诊。
校医院急救电话:87287183。
附:湖北省卫生计生宣教中心和武汉市卫生计生宣教中心印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科普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