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政策
一、公费医疗制度及政策
1.就诊制度。学生首诊医院为华农校医院。到校医院门诊部就诊时,需持学校核发的公医病历本,挂号优先使用校园卡,无病历或病历无照片者,应先在医疗保险办公室补办,否则按自费处理。
2.转诊制度。需转诊的病人,先由接诊医师按转诊要求进行诊查,并在病历上做出记载,开出转诊单,并由院领导审核,符合转诊条件者,在外就诊才能享受公费医疗,否则不予报销。
3.病例办理。新生以院系为单位在9月底集中办理,10月1日正式生效。老生在工作日均可办理,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一寸照片,工本费1元。
4.公费报销。每月报销一次医药费,时间为每月10号后第一个星期二星期三,原则上教职工为星期二,学生为星期三,具体时间以医院网上公布为准。
二、医疗保险办理程序
1.保障对象。我校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与研究生。
2.医保费用。大学生医保费由学校代收、代缴,缴费标准以武汉市公布为准,华农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至11月底,12月份为集中参保月,次年1月1日生效。
3.保障期限。大学生医保的保障期为参保所选的全年。休学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但保险仍可享受。
4.保障待遇。大学生医保待遇分为大学生住院、门诊重症疾病(大病)和普通门诊医疗。其中,大学生住院和门诊重症疾病(大病)的医疗费用先由武汉市医保基金支付,支付后剩下部分根据公费政策给予再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华中农业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支付。报销所需材料见华农医院网站。
5.就医流程和费用结算。普通门诊就医:参保大学生凭公费医疗病历到校医院挂号就诊,医生会根据病情是否开转院单,在校医院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直接报销结算,在院外就医的按《华中农业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支付;门诊重症疾病(大病)就医需大学生本人提供相关疾病的病历,报洪山区社保处审核批准,在市内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凭医保相关证件就医。武汉市内住院就医时应出示电子医保凭证,表明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身份,出院结算时要求用大学生医保进行结算报销。武汉市外住院需先在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或国家医保电子平台上申请异地就医,异地没有结算的需将住院材料交至医疗保险办公室进行人工报销。具体操作见华中农业大学医院微信公众号。
三、几点注意事项:
1、在校外就医如需报销,必须先在校医院就诊并取得转诊单,未能取得转诊单的一律自费。
2、部分学生认为自己的疾病校医院解决不了,直接去校外就诊,这样是不符合公费医疗报销政策的。
3、部分学生确实因紧急情况去校外就医的,应尽快到医院说明情况,补开转账单。
4、部分学生因做实验被小动物咬伤打狂犬疫苗的,需院系或实验室开相关证明方可报销。
5、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看心理咨询的同学,在外就医前必须在校医院开正规的转诊单,非校医院转诊单无效。
我校大学生看病首诊医院为华中农业大学医院,未经校医院转诊,在外就医均不能享受公费医疗报销,购买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情况下,才可享受医保报销,门诊重症需在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享受有关政策报销。
在校学生就医流程图
备注:在校学生首诊医院必须是华中农业大学医院,没有华中农业大学医院转诊单,不能享受公费医疗,但住院可享受医疗保险。
学生异地就医流程